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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处置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6:44   来源: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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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辽委办发〔2022〕19号文)等有关文件要求,对“沈抚示范区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处置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概况

1.决策事项名称:沈抚示范区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处置意见。

2.决策事项性质:决策发布。

3.决策事项内容:按照省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高质量开展沈抚示范区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结合示范区工作专班《沈抚示范区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评估工作方案》要求,由专班工作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域专家对示范区范围内可评估化工生产企业进行综合评估,形成一企一策建议,并结合评估意见建议,形成处置意见情况报告,报管委会同意后,上报省专班办公室,

二、评估责任主体单位

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创新局。

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联系人: 王丽辉 联系电话:66130019 电子邮箱:feda2009@163.com

三、评估实施主体单位

稳评单位:沈阳寰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佳欣 联系电话:18102475764 电子邮箱:1018836392@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公示对象为受到决策事项实施影响的示范区内认定需更新改造的化工企业。

主要围绕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充分听取、全面收集各利益相关者的态度、意见、建议和诉求。

五、公示说明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评估责任主体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