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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0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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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抚保住安工办【2011】24号文件《抚顺市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经本人申请,社区初审,街道复核,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审核,公示后:报送抚顺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1.经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审批公租房合格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1

杨茜

210521********1089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

2.公示时间:2022年2月10日—2022年2月16日对以上合格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监督,对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的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抚顺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举报、投诉。

3.抚顺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举报电话: 024-53990378

4.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024-56608875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