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辽宁省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性强,2019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1.16,远高于全国0.54的平均水平;2015年以来高耗能产业能源消费比重逐年增加,2019年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89.6%,较2015年又增加4.3个百分点。高耗能的产业结构、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给减污降碳带来较大压力。
二、整改目标
完成国家“十四五”能耗双控和碳减排指标。
三、整改措施
(一)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和任务分工方案,启动编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及保障方案,贯彻执行《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任务措施》,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路径。
(二)严格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将国家下达的“十四五”能耗双控和碳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年度。聚焦年度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加强能耗双控目标和碳减排责任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通报考核结果,并对未完成能耗强度年度目标的部门实行问责。加强节能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
(三)坚决遏制“双高”项目盲目发展。落实《辽宁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严细梳理排查在建“两高”项目,建立清单台账,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停工整改。严格实施节能审查,提高“两高”项目准入门槛。同时梳理近期已建成的项目,建立管理台账,强化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依法规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执行《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从源头控制碳排放增量。
(四)推动传统产业低碳转型。统筹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新兴产业持续提高能效水平。2025年年底前,对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菱镁产业等14个重点行业存在“双超”“双有”和高耗能问题的重点排污单位,分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五)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风电、光伏、抽水蓄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积极推进蓄能和储气项目,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六)加强用能管控力度。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深挖节能潜力,支持实施节能改造。2021年年底基本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高能耗双控预测预警能力。
(七)推进企业节能降碳。开展碳排放核查,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筛选确定年度纳入国家核查范围重点排放单位(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名单,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和排放监测计划报送、核查及复核工作,完成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发放与清缴履约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印发《沈抚示范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示范区“双碳”行动。细化年度任务部署,制定《沈抚示范区碳达峰2024年工作要点》《沈抚示范区碳达峰2025年工作要点》,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实施调度,形成示范区2024年、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结,确保“双碳”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制定了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和实施细则,鼓励支持企业建设零碳园区、微电网、能源数字化管理平台及碳捕集检测系统等,引导企业发展分布式光伏并使用绿电,推动节能降碳。
(二)“能耗”双控。成立沈抚示范区推进能源消费双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节能降耗工作。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组织专家对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当量值)以上或年耗电500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进行评审,2021年至今累计批复项目16个。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系统分析能源消费总量、碳排放强度、单位能耗GDP等核心指标,编制形成《沈抚示范区碳排放展望》。深化企业服务与精准节能诊断。积极开展企业实地走访调研(累计6家),形成《沈抚示范区节能诊断咨询服务节能诊断报告》,为企业节能管理提供针对性指导。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普及节能降碳知识,营造共建共享绿色低碳示范区的良好氛围。
(三)遏制“双高”项目盲目发展。制定印发《沈抚示范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对已建成投产的存量“两高”项目进行逐一排查评估,建立“两高”项目台账,并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对存量项目进行分类处置,确保规范管理。坚持动态更新,按照《辽宁省“两高”项目重点管理范围(2025年版)》,将辽宁联通算力中心项目增补入“两高”项目管理清单。严把源头准入关口。对招商引进项目进行严格预审研判,严禁“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四)推动传统产业低碳转型。深化潜力调研。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企业等方式,组织专家对域内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十四五”时期各领域节能降耗潜力调研。推进数字化转型与绿色制造取得实效。2021—2025年,累计新增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 2个、智能工厂1个、数字化车间5个、绿色工厂13个,有力推动了企业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升级和绿色低碳转型。
(五)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出台《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全域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路径,累计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50兆瓦,全面排查域内剩余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潜力,建立《沈抚示范区工商业厂房安装分布式光伏屋顶面积统计表》。推进风电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制定《沈抚示范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实施方案》,2个试点项目通过省级评审。成功获批《辽宁省2025年第三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下达25万千瓦风电建设指标。
(六)加强用能管控。提升能耗监测与预警能力。完成2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接入工作,实现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的采集与分析,提升示范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的预测预警能力。严格实施节能监察。严格遵照省发展改革委部署安排,分年度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专项节能监察,形成专项报告。精准管理重点用能单位。全面梳理并核实本地区年综合能耗达到5000吨标准煤(含)及以上的用能单位清单,建立台账,按企业年综合能耗规模及所属行业领域进行归类统计。
(七)推进企业碳排放权交易。组织碳排放重点管理企业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做好碳排放重点企业年度碳排放量现场核查工作,组织发电、非电行业碳排放重点企业完成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和月度存证并进行审核修改,为按期实现履约奠定基础。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邮政编码:110161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