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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沈抚示范区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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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2024年末,沈抚示范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3538人,占全区户籍总人口的35.36%,较上年增长16.6%,老年人口规模持续扩大;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9653人,占全区户籍总人口的15.96%,较上年下降24%,老年人口年龄结构呈现阶段性调整特征。

图1 2021—2024年全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区总人口比重

图2 2021—2024年全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区总人口比重

二、老年社会保障

(一)养老保险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截至2024年末,沈抚示范区企业职工参保人数39769人,灵活就业参保人数14175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20228人,比上年末增加1089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3582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9377人,比上年末增加141人。

(二)医疗保险

医保制度运行总体平稳。截至2024年末,沈抚示范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3万人,参保覆盖面保持稳定。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6万人,在职职工3.6万人,退休职工1.4万人,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人员4.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7万人。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人员6.7万人。

(三)基本生活救助

2024年,沈抚示范区持续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聚焦老年困难群体需求,不断加大保障力度,切实筑牢民生兜底防线。在保障标准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提升至每人每月782元,较上年增长2.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达每人每年8436元,较上年增长5.4%,城乡保障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保障范围上,全区共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211户、1735人,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68户、468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906户、1267人。

在特困供养方面,分散特困供养142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02人(城市10人、农村92人);集中特困供养人员47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2人(城市2人、农村30人),实现特困老年群体兜底保障全覆盖,切实保障特困老年人基本生活。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养老服务供给

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沈抚示范区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从资金支持、政策落实、设施建设等多维度发力,

推动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提升。

在资金保障方面,2024年示范区接收中央及省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133.6万元,其中121.6万元专项用于老年人福利项目,重点支持城乡养老设施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撑。

在设施布局方面,截至2024年末,全区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5个,养老床位总数731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家、床位158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403张,占总床位比例的55%,专业化照护能力显著增强。同时,依托现有养老机构赋能,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截至2024年末,建成区级综合养老服务平台1个、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个。各级各类家政、物业、养老服务机构协同发力,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样化服务,有效满足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在政策扶持方面,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机构责任险、水电热气优惠等支持政策全面落实,有效降低养老机构运营成本,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协同的养老服务格局。

(二)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并发布《沈抚示范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目录》,明确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三大服务类型22个服务项目,为基本养老服务开展提供清晰指引。

积极响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沈抚示范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方案》,开展困难老人集中照护调查摸底,建立排查信息台账。2024年,共排查辖区内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370人,帮助4名老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照护,切实解决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难题。

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李石街道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正式启动运营,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普惠型、专业化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提升。

针对不同老年群体的特殊需求,推动老年补贴政策与残疾人保障政策有效衔接,实现精准化服务。在老年补贴政策方面,全区共有405名老年人享受专项补贴,其中326人享受高龄津贴、59人享受经济困难高龄老人服务补贴、20人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精准匹配不同老年群体的需求;在老年残疾人保障方面,60 周岁及以上老年残疾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达 625 人,占全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总人数的35%,进一步提升

老年残疾人群体的生活质量,实现养老服务与残疾人保障的有效

衔接。

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困难老年人身体状况、精神状态、认知能力等进行全面详细评估,精准掌握困难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情况,为实施老年人个性化服务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精准做好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三)养老服务安全和质量

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指导养老机构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科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按照《辽宁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示范区5家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工作,以评促建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同时,按照省民政厅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养老机构人身安全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养老服务领域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及深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等工作,全面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

加强安全实操培训与隐患排查,组织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联合消防部门多次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联合区残联为中心敬老院23名集中特困供养残障老人发放康复辅助器具,在保障老年人安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其生活质量,守住守牢养老服务安全防线。

筑牢老年人居家安全屏障,开展排查走访、设施安装及定期检查工作。在隐患排查方面,组织开展独居老人安全排查,重点关注用电、取暖等关键领域,共计走访独居老人365人次,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安全隐患;在安全设施配置上,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安装智能烟感报警器192个,借助智能设备提升老年人居家安全预警能力;同时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安排专人对老年人用电、用气安全进行常态化检查,及时消除潜在风险,切实守护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四、老年健康服务

老年健康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全面推进老年医学科、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加快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截至2024年末,示范区域内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2家。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健康管理、预约转诊、用药指导、中医“治未病”等服务;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老龄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老年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截至2024年末,完成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15981份,为10786名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老年健康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家服务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为辖区内提出申请的65周岁及以上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上门体检等服务。鼓励社区医疗机构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医疗服务,切实打通老年健康服务“最后一公里”。

医养结合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老年人健康知识大讲堂,家庭医生入户等服务项目,推动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

积极开展老年健康宣教活动,以“老年健康宣传周”为契机,围绕“改善老年营养・促进老年健康”主题,举办科普讲座、健康义诊等活动5场次,服务老年人1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帮助更多老年人了解健康生活习惯的重要性,显著提升本地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保健意识。

五、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一)老年宜居环境

严格按照《沈抚示范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每户2000元标准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2024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9户,“十四五”以来累计完成改造63户;同时为62名残疾老年人开展了辅具适配服务,切实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提升老年人生活便利性与安全性。

  1. 老年人社会参与

    沈抚示范区以村(社区)为核心阵地,聚焦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广泛组织开展其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体活动。节日期间,依托“三八”妇女节、“七一”建党节、中秋节、国庆75周年等重要节点,策划举办系列文艺演出,为老年人搭建展示自我、参与社会的平台;日常结合世界读书日、书法绘画摄影展等主题活动,引导老年人积极融入社区生活,丰富精神文化体验,切实提升老年人社会参与度与幸福感。

    (三)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2024年,沈抚示范区以“敬老月”活动为重要抓手,广泛开展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各街道(乡、经济区)、村(社区)相关负责同志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慰问,为老年人送去关怀。重阳节当天,沈抚示范区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敬老爱老倡议书,倡导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各街道(乡、经济区)及村(社区)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等载体,滚动播放敬老宣传短片和标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策划举办“重阳敬老月”系列主题活动,组织文艺汇演9次,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联合方大医院、爱尔眼科、示范区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举办老年健康讲座和健康义诊13次,累计惠及老年人超2000人次;走访慰问90周岁以上老人98人次,为高龄老人送去温暖与关怀,切实提升辖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

    (四)老年人权益保障

加强宣传引导,提升老年人安全防范意识。沈抚示范区聚焦养老诈骗高发领域,构建多维度宣传防护体系。一方面,联合沈抚示范区公安局,组织辖区各养老机构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守护幸福晚年”主题的反诈防骗宣传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详细讲解养老诈骗常用手段与防范技巧;另一方面,组织各街道(乡、经济区)深入基层开展防诈骗宣传6次,重点围绕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老年人易遭遇的陷阱进行解读,帮助老年人提高警惕意识和辨别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养老诈骗案件发生,以实际行动守护老年人养老“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