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起草的《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征求意见稿)、《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3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反馈至沈抚示范区应急管理局执法科。
电子邮箱:543878841@qq.com
传 真:024-56608888
附件1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征求意见稿)
附件2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沈抚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