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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巡察组反馈第四轮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7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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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12月3日,党工委巡察组向5家委属国有企业党组织集中反馈第四轮巡察情况。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示范区党工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巡察组组长反馈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委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示范区委属国有企业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保障服务民生、推动建设发展、产业经济投资、招商引资、对外宣传、人才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但从巡察情况看,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服务保障示范区发展、履行职能责任仍有差距,母子公司职责边界不够清晰,改革创新示范融入企业发展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财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存在短板,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巡视、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反馈要求,被巡察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要坚持举一反三、剖析根源,堵塞漏洞、巩固成果,切实承担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和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要着力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高效协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总结提炼示范区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经验,坚定不移把委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国有企业应有的贡献。

沈抚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党建工作部、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巡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