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传播蔓延,以及避免因生食海产品感染甲肝病毒,3月12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健康饮食。
采购食品应观察食用农产品是否新鲜,预包装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不采购毒死及死因不明或未经检疫的畜禽肉。购买海鲜类产品时,要选购新鲜的产品,加工时注意烧熟煮透。死的贝类、河蟹等水产品不可烹调食用。海鲜应现食现烹,烹调后尽快食用,尽量不生食。外出就餐建议选择实行“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保管好消费凭证,如遇问题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