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相关措施的通告。
通告要求,自3月27日起,对从辽宁口岸入境分流首都国际机场国际航班的人员,由口岸所在地沈阳、大连两市政府负责实行14天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对从辽宁口岸直接入境的人员,目的地为省内各市的,由相关市从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直接转运至各市指定隔离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目的地为其他省(区、市)的,由口岸所在地沈阳、大连两市政府负责实施14天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对从我省陆路、水路口岸入境的全部人员,一律在入境口岸所在地,由当地政府指定隔离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