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对做好机构 改革“后半篇文章”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查陈求发主持会议 辽宁日报讯 记者杨忠厚报道 6月19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对标对表中央部署要求,对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查。省委书记陈求发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折不扣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定不移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发扬斗争精神,守住政策底线和编制红线,坚决防止机构编制膨胀反弹,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严格落实管理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部门“三定”规定,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着力深化拓展机构改革,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继续严格控制总量,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不断优化完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运行机制,助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率最大化。要加强编制资源统筹使用,该减的减、该增的增,推动省市县特别是省本级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向发展最吃劲的部位流动,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持续用力,对已经确定尚未完成的减编、控编任务要按照既定目标按时完成。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机构编制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落实责任、从严审核、严把关口,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严肃性、规范性。要抓好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每年都要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落实“三定”规定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校准偏差,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地见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