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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6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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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

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通知

辽沈抚疫防经发指〔2021〕1号

机关各部门、各驻区单位,各街道(乡、经济区),各区属公司:

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加大、市场交易活跃、聚集活动增多,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全面扎实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就有关事项做进一步强调,具体通知如下:

一、加强公职人员管理

1.及时请示报告。各类公职人员要坚持每日测体温,凡有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的,要立即报告、就医并居家休息,坚决避免带病上岗;要掌握个人及家庭成员行动轨迹,主动对照通报的确诊轨迹自查自检,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真实掌握本部门人员及家属行动轨迹和身体状况,安排专人每日统计,发现异常,迅速报告。

2.严禁聚会聚餐。示范区机关、街道(乡、经济区)、国有企业等各级各类公职人员不得组织或参加任何名义的聚会、聚餐活动。一经发现,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领导干部给予免职处理。

3.严格外出管控。近期,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出沈抚两市),严禁前往国内、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因公或因私确需外出的,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必须按程序报批,返回后必须经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到岗上班。

4.严守防控规定。示范区各类公职人员既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及示范区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做到令行禁止。更要坚持属地化原则,带头服从和遵守所在居住地沈阳市或抚顺市的统一号令,并积极配合做好身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5.严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泄露防疫工作中获取的他人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二、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6.严控各类大型会议和活动。非必要不得举办或承办大型会议或活动,各类论坛、年会及集体团拜、慰问、节庆等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必须举行的大型会议和活动,要报示范区指挥部审批,且参加人数在50人以上的要采取视频会议、录播或者分组形式举行。

7.加强政务服务机构管控。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等外来人员较多的单位,尽量采取线上办公、网上审批,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确需线下办理的,要严格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8.减少不必要出行。积极引导群众尽量减少出行,严禁前往国内、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不要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

9.鼓励员工在工作地休假。各类用人单位要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鼓励外地员工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工作地休假过年。

10.改善民风民俗。提倡白事简办、喜事缓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三、加强公共场所管控

11.优化购物消费服务。针对春节期间采购年货易导致人群聚集的特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应限制瞬时客流量,有序疏导人流,避免人员聚集。鼓励采取线上营销,分流线下人员聚集压力。

12.严控娱乐场所接待量。景区和网吧、KTV、游戏厅等娱乐场所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13.加强餐饮住宿管理。宾馆、酒店严格落实住宿实名扫码登记,洗浴场所一律禁止夜间留宿。

四、加强重点行业管理

14.加强医疗机构防控。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疑似等病例要立即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加强药房退热药管理,如实登记退热药购买人信息,销售处方药严格执行执业药师审方制度,正确引导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地社区和市场监管所报告。

15.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全面落实《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做好寒假前疫情防控教育,提醒家长督促学生加强自我防护,寒假期间不得到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尽量减少外出。

16.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加强首站定点冷库监管,入库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做到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四证齐全。非定点冷库严禁私存外省直接入区进口冷链食品,一经发现,一律关停。流通领域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上游进货手续齐备,并落实进货前报备制度。

五、加强重点人群管理

17.加强重点地区来(返)示范区人员管理。街道(乡、经济区)、社区(村)要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全面做好假期返乡人员、外来人员(特别是境外人员)的登记、摸排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报告。

18.加强入境人员健康跟踪管理。对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回示范区人员,强化管理措施,严格执行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健康问询,每三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不按规定居家隔离人员,直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重新集中隔离14天(费用自理)。

六、加强弃管小区管理

19.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各街道、经济区,要按照属地原则,选派社区干部、民警、医护人员及志愿者等组成专门队伍,明确各方责任,建立管控制度,加强对弃管小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20.实施封闭管理。各街道、经济区对域内弃管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消防应急通道要确保畅通),对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严管严控,原则上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禁止进入,切实减少人员流动,阻断小区疫情扩散途径。

21.严格防控措施。进出小区人员必须配合测温、佩戴口罩,对不佩戴口罩进出人员进行提醒劝返,对体温超过37.3度人员出入进行劝导,并及时向社区报告。严禁在小区内开展宴请、集会等聚集性活动。快递、外卖人员严格实行无接触配送。

七、加强个人防护

2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引导广大群众理解防控工作,服从配合各项防控要求,做好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2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大清运”活动,重点消除卫生死角。游乐设备、停车场、休息区、垃圾点、公共厕所、电梯间等重点场所,每日进行清洁后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

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春节”前后的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落实各项应对处置措施,坚决把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守住示范区“这片净土”,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示范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按此规定执行。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