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概况
2016年,辽宁省委、省政府为加快推动沈阳、抚顺两市同城化发展,对分设在沈阳和抚顺两个独立运行的沈抚新城空间布局进行优化,选取171平方公里划定为沈抚新区,同年11月,中央编办批复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加挂省沈抚新区管委会牌子。2017年4月,省委、省政府启动沈抚示范区创建工作。2018年9月,国务院批复《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19年2月,沈抚新区与沈阳市浑南区签订托管协议,正式托管其所辖的汪家和深井子两个街道。2020年4月,沈抚新区与抚顺市政府签订托管协议,正式托管抚顺市所辖的李石街道、拉古乡和高湾经济区,至此沈抚新区托管面积从筹建之初划定的171平方公里扩至285平方公里,下辖3个街道、1个乡、1个经济区,含48个行政村、20个社区,常住人口约17.2万人。2020年4月28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设立中共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工作委员会、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正厅级建制,标志着沈抚新区向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过渡期主要工作顺利完成。
自创立以来,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聚焦建设方案确定的建设东北地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标杆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和辽宁振兴发展新引擎(简称“三区一引擎”)的使命定位,推动落实体制机制改革、科技创新、开放创新、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五大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