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副处长李卉: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能否打赢舌尖上的这场食品安全保卫战,社会高度关注。2015年,我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食品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以及食品流通源头监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用实招、出实效,确保了百姓吃的安全,市场得到净化。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发布辽宁省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介绍2016年我省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安排和春节期间的重要举措。我们邀请到了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王天宇副局长为大家介绍以上情况。下面请王天宇副局长进行发布介绍。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大家上午好!还有几天就是春节,在这里我代表辽宁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长期以来对我们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拜个早年!祝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按照省政府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新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今天在这里将我省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2016年的重点工作措施和确保春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向新闻媒体做以通报。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一、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回顾。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部署,新《食品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四个最严”的明确要求,国家总局要求全系统监管工作要严格落实“四有两责”。我省食品安全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以为民、利民、取得实效为工作目标,较好的保障了群众的饮食安全需要,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辽宁范围内共组织完成食品监督抽检任务42670批次,抽样地点覆盖全省100个县(市)区,7620个食品供应主渠道和全省所有大中型生产企业,食品种类涵盖国家总局明确的24大类、125个食品品种、182个食品细类的所有食品和餐饮具(辽宁自定),检出不合格及问题样品2102批次,不合格及问题样品发现率为4.93%,涉及不合格及问题检验检测项目112项2522项次。全年共发布29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公告;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机构共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314件,结案6047件,收缴罚没款2282.03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51家,查处无证业户420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1件。全年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一是圆满完成省政府十项重点民生工程提出的积极推进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现小作坊生产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的工作目标。一年来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以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市区内隐蔽不易被发现的小作坊为重点,按照有形市场外、商场超市、集贸市场3类业态进行全面排查,基本查清了全省现有2.6万家小作坊进行食品生产,将其纳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范畴。首先对小作坊业主全面发放登记证明,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解决了小作坊无“身份”主体责任落实难的问题;其后督促小作坊亮厂名、亮公示牌、亮登记证,让小作坊在阳光下生产,接受社会监督。目前,2.58万家小作坊完成了“三亮”工程;同时积极引导部分小作坊进行升级改造。全省共有1837家小作坊,自筹资金3244万元,对生产经营环境、设备设施等硬件条件进行了更新改造。并有43家小作坊经过更新改造,成功升级转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大连地区的小作坊“杨龙煎饼”,成功转型为大连富龙食品有限公司,年销售额达到了1000万元。辽阳市弓长岭地区,102家小作坊当中有26家(占比25%)小作坊,自筹资金60余万元进行了更新改造,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加大对违法添加、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制假售假“黑窝点”等小作坊的打击力度。全年共依法取缔小作坊29家,移送公安机关22家。一年来,共对肉制品、糕点、植物油等4357家、19类小作坊生产的5714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发现296家小作坊生产的308批次食品不合格,抽检合格率为94.6%。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二是在食品生产领域深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努力为促进企业发展提供便利条件。以 “不出厂门办许可、最大限度方便企业”为目标,借助“互联网+”,全面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实施管理创新。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在完成省局向市局全面下放审批权限基础上,至2015年底,全省14个市中,已有13个市局将许可审批权下放至40个县(市)、33个市辖区,向县(市)下放率达到91%,向市辖区下放率达到49%。全省近6100家企业中有90%以上的企业实现了就近办理生产许可手续。以精简环节和简化流程为核心,进一步改革审批制度,2015年5月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取消审批环节的许可检验、取消审批环节的整改验收、实行“多证合一”、建立“20日办结”制等十项改革举措,全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环节已由8个缩减至3个,审批环节全国最少。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充分发挥我省首创的许可证电子证书作用,取消了传统的许可证书由行政机关制作、发放的方式,企业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就可以随时随地下载、打印证书。实现了企业“我的证书我作主”的梦想。通过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全省审批发证平均审批时限在2014年由60个工作日缩减到4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2015年大幅缩减至16天。环节多、周期长等行政审批顽疾得到了较好解决,极大地方便了企业。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三是在食品流通领域组织开展主体责任示范店(街)创建,积极探索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确保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有效开展。全省各地与辖区食品经营者签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并积极筹措资金,印制《主体责任标准》手册20余万册、宣传海报2万多张,制作主体责任公示板和食品安全资料档案盒2万多套,免费发放到经营者手中,显著提高了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水平。截至11月30日,我省共有食品经营者23.8万户,已达到主体责任规范化经营者达4.9万户,全省14个市、2个县全部达到了年初确定的完成20%规范化主体责任工作指标,主体责任落实率达到20.94%。目前,我省已创建落实主体责任示范店1131家,其中沈阳336家、大连100家、鞍山100家、丹东22家、朝阳573家;示范街78条,其中沈阳34条,朝阳44条。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四是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在食品配送环节健全食品安全追溯监管体系。各级监管机构经摸底排查,截至11月10日,全省共有食品批发单位1.5万户,为着力解决食品批发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食品批发经营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全省集中力量开展了食品批发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食品批发单位2万户次,食品经营户13.3万户次;检查食品批发户库房6180个次;依法取缔无证经营20户;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16户;吊销营业执照11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15个;查处更改生产日期、更改保质期或者改换包装案件6件;累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04件,罚没金额133万元。强化源头监管另一项举措是在全省推行食品送货车统一编号“票证通”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送货车资格检查,规范食品运营行为,保证专车专用。严格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并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查验送货车编号和食品质量,索要食品送货单,拒绝接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送货单的食品,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举报。经全省摸底排查食品经营者现有送货车共计1.02万辆,其中城市食品送货车7287辆、农村食品送货车2995辆,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食品送货车登记5379辆,完成服务标识粘贴2258辆。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五是扎实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工作,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在全省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我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推动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提升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截止2015年11月9日,我省共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10.2万家,除了近三个月新发证的5848家不予评定等级外,共评出优秀等级(A级)2971家、良好等级(B级)3.6万家、一般等级(C级)4.9万家、责令整改4922家,未评定1928家,全省持证餐饮单位量化分级评定率达到98%。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六是积极推进食品餐饮监管明厨亮灶工作,让百姓看的清晰吃的安全。2015年,全省各地按照国家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餐饮监管名厨亮灶工作,规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加工行为,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切实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对餐饮安全状况的消费知情权及社会监督权。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高危风险的重点区域首先纳入明厨亮灶示范先行。截至目前,各类学校食堂开展明厨亮灶共2264家,占持证学校食堂总数的35.8%(全省持证学校食堂总数6330家),其中大中专学校食堂162家,初高中学校食堂461家,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153家,小学食堂372家,托幼机构1116家,超额完成了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年工作指标。为强化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2015年第三和第四季度,省食药监局与省教育厅联合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飞行检查,采用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共对全省94户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进行了专项飞行检查。累计监督抽检样品160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累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9类234件次,对213件次未达到行政处罚标准的违规行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对超范围经营、经营无标识或标识不全食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使用回收食品和无证经营等6类21件次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七是在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保障百姓菜篮子食品安全。根据现有数据统计,全省有农产品批发和集贸市场1706个。食用农产品经营者14.5万户,以保证全省居民菜篮子的农产品供应。做好食用农产品经销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居民菜篮子所购农产品的食品安全,意义十分重大。各地积极研究新职责,制定出台了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的监管制度和措施,为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管进行了很好的探索。2015年按照国家总局的部署,结合辽宁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的实际,全省重点开展了五个方面的治理工作,在打击走私冷冻肉品和冻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560人次。检查冷库1115处,排查冻品生产者81户,冻品经营者4391户,立案2件,查扣涉嫌“问题”冻肉171.5吨,罚款1102万元;在生鲜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全省发现“问题”经营者727户,下发整改通知书840份。其中,取缔无照经营17户,查处不合格猪肉78.3吨。立案14件,罚没金额5.5万元;另外在开展禁止自采野生鲜蘑上市销售专项整治、开展打击走街窜巷非法收购陈大米行为、加强市场销售假羊肉卷及销售“混合肉”等问题肉的监管回应社会关切等活动中也都取得了良好战果。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八是注重预防管理,强化问题导向,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实效性和公信力。2015年我们通过与东北新闻网络台合作积极开展新媒体舆情监测,共监测我省与食品安全有关各类舆情信息1694条,发布舆情监测日报300期,发送舆情监测专报44期。针对监测中发现的重要舆情信息下达《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处置建议书》21份,舆情问题在各级监管部门的重拳出击下,100%的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置,并妥善处置了多起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事件。针对季节性、高风险性食品和高危环节,及时发布“预防野蘑菇中毒安全提示”、“酵米面食物中毒预防提示”“预防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5期食品安全提示公告。同时,我们还组织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总队组成6个检查组,出动678人次,深入全省14个市113个县区开展针对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不与地方监管部门打招呼的暗访检查。共检查各环节单位2322家,其中农业17家、渔业6家、畜牧业57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222家(含小作坊111家)、食品流通单位1151家、餐饮服务单位689家、大型农贸市场94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39家、餐具集中消毒单位47家。检查人员还检查了450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包括市级12家、县区级194家、乡镇级244家,并对其中的193家乡镇(街道)监管所的组建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检查发现无证经营等食品安全问题197件,制作《工作检查重要信息反馈单》197份,全部交由当地食安办处理,现已全部得到整改,总队将197件问题及整改反馈信息在总队网站上予以全部公开,实现了检查工作的效能化。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二、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食品药品监管强基固本、谋求发展的关键一年。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建立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要求,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严控各类风险隐患,以“四个最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全省现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近44万户,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7.4万户,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全面启动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以沈阳和大连两个国家级试点城市为龙头,以食品安全放心县建设为基础,全省范围内认真组织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坚持重视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加强“硬件”建设与监管“软件”建设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作用相结合,重点做好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系统风险隐患防范、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增强风险交流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在抓好强化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食品安全监管“两责”的基础上,重点在让百姓满意、吃得放心,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上重拳出击,做实以下六项重点工作。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第一,要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方面取得新成效。强化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高风险业态、农村食品消费高风险时段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第二,在大宗消费食品的质量提升方面取得新成效。全省重点围绕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加工品、白酒、调味品等食品种类,抓企业主体责任、抓原料质量、抓出厂检验、抓监督抽检、抓追溯体系等制度措施,加强对大宗消费食品的监管。各级监管部门结合本地食品生产消费特点,选取本地区消费量大、百姓关注关心的食品种类,结合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通过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集中改造等措施,实现对分散生产的大宗消费食品集中监管,进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第三,在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规范化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各级监管部门通过严格落实学校食堂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学校食堂许可管理、承包经营管理,持续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和大宗商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以许可改革为契机,将明厨亮灶工作与行政许可、量化分级、示范创建、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行政审批提前介入、推介和倡导使“明厨亮灶”工作变被动为主动,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提高餐饮单位参与“明厨亮灶”工作积极性,强化餐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营造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氛围。确保2016年底实现全省70%以上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20%以上大型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的工作目标。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第四,在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方面取得新成效。各级监管部门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通过落实市场开办者“八要”义务,落实市场销售业主“三个遵守”要求,落实监管部门“四个加强”责任,实现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更加完善、市场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加健全、开办者的主体责任落实明显提高、销售者进货查验记录责任落实明显提高,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程度明显提高。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第五,在食品生产经营“三小”治理方面取得新成效。我省将于2016年按照新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完成《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地方立法工作,在条例中将对食品生产经营“三小”特别是小作坊的生产经营做出具体规定,明确法律责任,规范相关制度。各地在去年开展“小作坊”集中治理的基础上,制定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管理措施和办法,落实“三小”业主的主体责任,推动“三小”经营和监管双规范。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第六,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取得新成效。社会共治要有相关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专家和媒体、志愿者和协管员等各方面参与;社会共治要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建立社会监督员、民意征集、生产经营单位联系点等制度,加强投诉举报工作,支持消费者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社会共治要让老百姓知道政府做了什么,怎么做的。各级监管部门要通过各种方法加强与老百姓的沟通、加强针对社区的宣传,建设好社区科普宣传站,做到宣传工作社区全覆盖。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舆情关注问题的解释与引导、监管取得的成效与监管遇到的困难都是沟通宣传的重点内容。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三、加强春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新春佳节即将到来,国家两会也召开在即。为保障节日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先后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强化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文件,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落实好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特殊时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行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春节前后,要采用现场快速检验与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产品增加抽样的样品数量,扩大覆盖面。对省内大型农贸、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要每日实施现场快速检验,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保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天宇:
截至2016年1月31日,全省各地针对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4万人次;开展联合检查1346次;检查食品生产单位5576户;检查流通环节经营单位67915个;检查农贸市场2434个;检查餐饮经营单位25380户;排查食品安全隐患3220处;下达监督意见书8819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264份。监督抽检375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9批次;行政处罚立案121件,查处违法行为案件89件;问题食品涉案货值总额10.4万元;处罚金额39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集中检查期间收到举报投诉案件1045件,已办结729件;为加强集中检查活动的宣传氛围,各地还发放宣传材料7.2万份。至3月10日全省还将进一步扩大检查范围和检查数量,将针对食用农产品中的蔬菜、水果、米面油、肉和水产品进行进一步的监督抽检,至3月10日前将再抽检3503份样品,以确保元旦春节到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果。我要说的就这么多,再次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们的支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