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将跨境电商作为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重要引擎,依据《关于抓紧制定〈跨境电商跃升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聚焦跨境电商主体、业态、服务、生态提质增效,推动示范区跨境电商发展驶入快车道。到2026年底,新引进跨境电商企业10家,跨境电商海关备案企业15家,跨境电商交易额同比增长50%以上,培育跨境电商服务园区1个,建设辽宁省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基地,推动与自贸区在跨境电商方面资源共享,加快打造创新性强、生态完善、增长显著的跨境电商示范引领集聚区。
二、主要任务
1.支持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建立“市场主体+跨境电商”协同培育机制,完善跨境电商企业梯度培育库。鼓励内贸企业拓展国际营销渠道,推动传统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独立站等方式“触网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跨境电商独立站,做强自有营销渠道。到2026年底,跨境电商海关备案企业达到15家。(牵头单位:产业创新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开放合作局、社会事业局、沈抚新区海关)
2.加大跨境电商项目招引力度。加大国内外跨境电商头部企业的招引力度,专班化、清单化、定向化引进辐射带动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跨境电商服务商、运营商、贸易型企业。围绕跨境电商生态圈建设,引进壮大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营销、网站运营、软件开发、国际物流、金融、法务、标准认证等跨境电商专业服务企业。到2026年底,新引进跨境电商企业10家。(牵头单位: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开放合作局)
3.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带”行动。支持跨境电商平台与工程机械、电力装备等产业深度融合,依托徐工电商、苏豪云商等平台企业,促进企业“抱团出海”,壮大产业集群。建设1-2个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商服务园区,为入驻企业提供业务培训、企业孵化、资源对接、通关申报等服务。推荐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园区申报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到2026年底,跨境电商交易额同比增长50%。(牵头单位:开放合作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产业创新局、投资促进局)
4.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强与“一带一路”目标国家(地区)、RCEP协定国开展跨境电商合作交流,利用好广东独联体资源深耕向北市场,支持企业开拓中亚市场,建设海外营销网络及开展本地化业务。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支持企业推进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在域内建设海外产品体验店和免税体验店。(牵头单位:开放合作局;责任单位:投资促进局)
5.健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构建跨境贸易综合服务体系,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和辅导服务,全年服务企业不低于100家次,为企业传送海外政策、海外招投标、商贸展会等信息不低于1000条。(牵头单位:开放合作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产业创新局、财政金融局、沈抚税务局、沈抚新区海关)
6.畅通高效物流通道。联动辽宁自贸区,通过制度创新,推动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共享共建,加强与辽宁港口集团、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的合作,完善“仓储分拨—多式联运—跨境通关—增值服务”的完整物流服务生态链,增强货物贸易进出口竞争力。(牵头单位:开放合作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规划建设局、沈抚新区海关)
7.加强金融税险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将货物流、资金流作为授信评估内容,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小微企业提供低门槛、低利率、易申请的信贷支持。持续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模式,扩大出口政治风险、平台支付风险、出口海外仓销售风险等险种的保障覆盖面。加强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服务,精简优化办税流程,压缩退税时限,保障惠企政策应享尽享。(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开放合作局、沈抚税务局)
8.强化政策支持供给。建设跨境电商重点项目库,加强资金配套,合规高效用好各类财政资金。支持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建立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在境外清关规则、税务法规、资金管理、知识产权纠纷等方面提供业务咨询,对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起到明显作用的,可给予一定奖励。(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开放合作局、沈抚税务局、沈抚新区海关)
9.建设辽宁省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基地。支持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开设升级跨境电商专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依托辽宁省数字电商培训基地,积极开展企业家数字素养提升行动和资源对接、政策宣讲、业务培训、经验分享等活动。支持企业举办跨境电商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以“赛+会”模式打造人才、项目招引新途径。支持将经过认定的跨境电商紧缺人才纳入示范区人才管理服务范围。开展各类对接活动不少于5场次,培训人次不少于200人次。(牵头单位:开放合作局;责任单位:党建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10.强化跨区域合作交流。发挥“苏辽对口合作”优势,加强与江苏省跨境电商产业联动和资源共享,定期邀请熟悉跨境电商政策的专家、领导开展讲座。推动域内头部企业深度融入江苏产业供应链体系,拓展海外市场。(牵头单位:开放合作局;责任单位:党建工作部、发展改革局、产业创新局、市场监管局、沈抚新区海关)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专班化推进。建立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跨境电商工作专班,协同多部门、各板块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落实行动计划。专班设在开放合作局,开放合作局和沈抚海关分别指定专人进入专班开展日常工作推进重大事项、关键政策和制度创新。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细化任务举措,推动工作落实,定期梳理总结跨境电商发展的经验做法并及时复制推广。要突出重点、分解年度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推进举措,切实做好跨境电商企业的招引、培育和服务工作。
(三)强化过程督导。坚持实干担当,加强过程督导,聚焦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得力、目标成效明显。及时总结宣传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夯实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