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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秋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8日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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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疫情仍处高位,国内多地聚集性疫情和零星散发病例交织,加之秋季升学迎来学生返校高峰,中秋节群众探亲访友需求增加,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防止境外、域外疫情输入须臾不可放松。为进一步做好中秋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各街道(乡、经济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从严从紧、从实从细抓好各项防控措施,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各街道(乡、经济区)、各部门要压实属地责任,及时传达示范区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重点场所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员工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台账的建立、更新、督导检查、统计报送等工作,确保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范围全覆盖,频次符合要求。对因个人不及时主动报备、刻意隐瞒行程和接触史,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到位,属地落实防控措施不力,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强人员出行管理

各街道(乡、经济区)、各部门提倡就地过节、减少流动,非必要不离沈、抚两市和沈抚示范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离开工作城市要按规定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示范区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7天内出现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确需前往的,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批程序,落实好各项防疫要求。提倡居家休假、省内游、周边游,出行前,要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岀行期间,要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

三、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各街道(乡、经济区)、各部门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落实入境人员“管道式”闭环管理和进口冷链食品“铁桶式”闭环管控措施。强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和相关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坚决避免“破环”导致疫情发生。强化对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及其运输工具的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做好转运、加工等各环节疫情防控。

四、筑牢域外疫情输入屏障

各街道(乡、经济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七合一”排查管控机制,盯紧看牢“四个哨点”,落实落细各交通服务点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落地核酸检测等措施,科学精准做好来返人员和车辆的排查管理服务,保障好群众正常出行和基本生活需求。要严格落实以核酸检测为抓手的“早发现”机制,对域外来返人员做到落地即检、一个不漏。医疔机构发热门诊、个体诊所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药店、酒店、宾馆、民宿等要落实落细风险排查责任,切实发挥“哨点”作用。

五、加强婚丧宴请、大型活动管理

(一)倡导“宜静不宜动、宜散不宜聚”,提倡婚丧简办,减少聚餐聚会。

(二)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如确需举办,举办方要严格落实向属地村(社区)报批制度,提交聚餐活动举办者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聚餐事由、举办时间、宴请人数等信息,并对参加人员健康状况负责;承办100人以上宴会的酒店、宾馆要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向所属乡镇(街道)报批,并严格落实查验行程卡、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做好通风消毒、提醒个人防护。外省市参加人员需提供抵示范区后本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日内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严禁参加。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联欢娱乐等人群密集场所和市内公共场所要严格控制人数,落实相关防疫措施,户外旅游景区实行限流50%,室内旅游景点暂停开放。

(三)坚决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严禁各类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为传销组织提供活动场所和服务。

六、强化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

各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始终保持应急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疫情,要按照“四个同步”要求,充分利用发现疫情后的黄金24小时,精准高效落实扩面管控、流调溯源、快速筛查、闭环转运、隔离管控等应急处置措施,加快筛、筛干净,规范隔、隔彻底,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扑灭疫情。各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中秋节假期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