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辽宁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辽委办传发﹝2022﹞11号)要求,现将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其中辽宁省劳动模范4名、先进工作者1名。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4月22日(注: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单位、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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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8日